33年严守价格关 维护市场诚信经营
2018-02-01 15:16:00 来源:江苏文明网
沈宝新,1952年生,中共党员,市农资公司退休职工。
自1985年6月沈宝新被市总工会、市物价局聘为淮安市职工物价监督员后,33年如一日,放弃无数节假日和周日休息时间,坚持义务检查市场价格,维护市场诚信经营。特别是在遭歹徒报复,身上13处被严重致伤后,仍不惧恐吓和威胁,无怨无悔维护老百姓利益。33年来先后为群众挽回、追回、退补受损的利益达13.76万元。2012年退休后,他不辞辛苦、不怕得罪人、不为名利,带领9位老同志义务检查市场,维持市场诚信经营局面。近3年多来还受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苏宁电器、淮安万达商务区等8家大中型企业邀请,为 1300多名柜组长、品牌代理商、营销主管义务培训规范商品明码标价、促销要避免价格欺诈等常识,并带领价格监督员为清江浦区、市开发区5460余经营户散发赠送“价格法规”“提醒函”,帮助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 约17210多份。
提起他的名字,许多领教过厉害的经营者心有余悸;提起他的名字,受到过他维权的人心存感激。也因为如此,许多人对他恨之入骨,曾被凶狠的歹徒连砍14刀。对此,他仍然无怨无悔地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他就是沈宝新。
围绕民生价格义务检查市场
1985年6月,沈宝新被市总工会、市物价局聘为淮安市职工物价监督员,自那以后,他一有时间就自觉学习各种国家价格行政法规,坚持围绕市民“菜篮子、米袋子”等民生方面商品价格做好市场义务检查,打击欺诈行为,保障市场价格公道。
2010年春节前,肖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一袋粳米,无意中复称发现购买的粳米短少1.1 市斤。老沈接到她投诉,赶到该超市经现场抽查,证实反映情况属实。老沈责令这家超市退回给肖女士1.1市斤粳米钱款,并对这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要求超市方赠送一袋粳米给肖女士,作为消费者利益被损害补偿。针对市民购买整袋粳米短少情况,沈宝新连续2年带领价格监督员,对淮安市3个区9家大超市经销的袋装粳米、面粉等民生商品价格经常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加大巡查次数,先后查出5家超市出售的袋装粳米、盒装月饼(其中2家连续2年3次)存在短称少量等欺诈行为,分别移交给市、区政府价格检查部门处理,保障了广大市民利益不受损害。
2015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日期间,不少群众反映动物园、柳树湾风景区等地点,存在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机动车停放看管乱收费问题。老沈及时带领检查员前往检查,并当场要求3名机动车看管收费人员将多收的钱退给群众,并对非机动车停放禁止收费下达了整改通知,收到在场市民和外地游客一致好评。2015年10月15日上午,沈宝新带领2名职工物价监督员和市经济开发区物价局2位同志一道在该区大润发超市检查时,发现在收银台处一个约60岁上下姓姚的老同志提出早上购买降价促销的鸡蛋和散装大米被分别多收5.2元和14.7元。当时收银员拒绝承认,沈宝新就将姓姚的老人手中购物小单子和发票上价格与商品标示价格进行查核,发现确实多收了老人钱。当场责令收银员将多收的19.9元钱退给这位老人,维护了这位老人合法利益。
2016年春节期间,有市民投诉少数机动车停车场,乘春节来临,擅自将每次停车收费提高到10元,甚至个别停车场将每次收费提高到20元。沈宝新听到反映后,立即向市价格检查与反垄断局领导汇报,并和清江浦区发改委价格检查人员一道,对市区较大的机动车停车场开展了检查,并对3家停车场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较快制止节日期间停车乱收费现象。
为了防止发生类似外地“天价虾”现象,老沈在“五一”节日前组织人员连续4天对清江浦区近50家较大宾馆酒店展开专项检查,其中对21家销售的各种水酒、饮料、菜肴,没有明码标价行为下达整改通知,1家拒不整改的转交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约谈处罚。为节日期间市民和来淮安旅游观光者,提供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身正气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在义务检查市场中,还常无偿帮助新创业者解决营商中困难。因而老沈受到了不少经营户和消费者赞扬和支持,但也受到社会上个别少数人讽刺和挖苦,甚至打击报复。“姓沈的, 今后还管不管闲事?” 1994年夏天老沈在巡查单位治安途中,遭受了5名歹徒有预谋、有目的袭击。先被歹徒从身后将脑部砸伤,接着又被5名手持砍刀,匕首等凶器歹徒团团围住。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老沈毫不畏惧地恕吼:“我活着一天,就要管一天”。话音刚落,砍刀、匕首雨点般挥来,顿时他血流如注,脑部、身上、左手、腿部共13处致伤(8级工伤)。此后,家人和朋友都劝他不要太傻,少惹事,不要得罪人,最好不参加吃力不讨好,容易得罪人,又没什么报酬的义务检查。但是老沈认为,身为市场价格监督员,如果连这些恶势力都不敢面对,谈何依法为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因为身体多处受伤,一到阴雨天,伤口酸痛难受,浑身像散了架一样疼,但每次遇到政府物价部门布置对食盐市场、农产品平价店、农贸市场和住宅小区物管收费公示等检查任务时,他都依然坚持圆满完成任务。
2015年“3.15”后,针对淮安市区少数商家,利用打折促销手段,诱骗损害一些群众利益不法行为。老沈于3月18日下午,冒着大雨率领4名职工价格监督员,巡查了几家家用电器经销单位,先后将两家大卖场慌称买数码相机买一送一,以会员价及非会员价含糊误导方式出售商品的涉嫌欺骗行为,移交给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处理。
30多年来,老沈拒绝过无数次宴请,送礼说情。在他看来,只有自己一身正气一身清廉,才能真正让违规商户心服口服,才能为老百姓把好民生方面商品价格关。
在坚持自身正气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中,老沈还不忘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2015年6月份淮安万达商务区为改变经济指标低迷状况和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在全商务区内开展“价格承信”等形式活动。老沈利用万达商务区早会,先后3次为该商务区500多名营业骨干义务培训,规范商品标价行为,坚守价格诚信与扩大营销关系。此后带领5名职工物价监督员和清江浦(原清河)区发改委物价检查员,对淮安万达商务区210多家服装鞋帽专卖店、餐饮、娱乐场所等商户,挨门逐户赠送商品标价签和价格诚信经营提醒函。先后用两个月时间一户户上门指导,做好明码标价和开展价格承信承诺工作,为万达商务区开展创建“江苏省价格诚信商务区”提供系列服务,使万达商务区2015-2016年经营及其他经济指标有了大幅度增长。
33年来,沈宝新先后被全国总工会、国家物价局授予“全国先进职工物价监督员”,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授为“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百名之一优秀志愿者” 称号,人民日报市场报和省内外媒体都曾报道沈宝新事迹。他还8次被授为省先进职工物价监督员,1次被淮安市政府授予打击制售假劣商品先进个人。老沈他用实际行动实现了他“无私奉献社会,维护百姓利益,体现人生价值”诺言。